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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带来太多法律难题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11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3月23日
网络交易平台是否需要为网店的售假行为承担责任?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沉淀资金产生的孳息归谁所有?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

  文|陶景洲
  美国德杰律师事务所亚洲业务执行合伙人

  2000年的时候,我曾应邀写了对新千年的期许,当时我的观点是,作为虚拟世界的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必将改变现行的法律规则。一眨眼15年过去了,互联网以不可想象的速度改变着我们的生活。网上有个段子概括得很生动:“邮政行业不努力,顺丰就替它努力;银行不努力,支付宝就替它努力;通信行业不努力,微信就替它努力;出租车行业不努力,滴滴、快的就替它努力。”于是“两会”记者会上,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积极鼓与呼,称“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顺势而为,会使中国经济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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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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