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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议价”是与非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4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1月02日
“二次议价”争议多年,禁而不止,时起时伏,其背后是中国医改整体思路的缺陷。“只改药,不改医”,医改就改不下去
北京,一家医院的取药收费处收费窗口。国家卫计委提出全国各地应于每年11月中下旬,统一启动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程序。
 

  文|财新周刊 刘佳英

  全国新一轮公立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开标在即,争论多年的“二次议价”问题再次浮出水面。

  2015年,被医药界视为药品招标的“大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允许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随后,国家卫计委提出,全国各地应于每年11月中下旬,统一启动公立医院药品的招标采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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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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