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谢海涛
图|刘禹扬 财新周刊 陈亮
在昆山“8•2”爆炸事故发生整整一年半之后,2016年2月3日,江苏省苏州市委宣传部对外发布,当天该案集中宣判,所涉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七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2014年8月2日晨7时许,位于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4号厂房进行抛光作业时,发生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2014年12月31日公布的国务院“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该事故已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1亿元。而据财新记者了解,此后死亡数字仍在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