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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证券彭晨案:谁为“金融创新”担责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34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8月29日
证券犯罪中保法人、罚个人的做法,一再引发争议
 

  文|财新周刊 岳跃

  以非法集资罪被羁押两年零一个月后,今年5月底,44岁的原齐鲁证券(现已更名中泰证券,下同)员工彭晨暂时获得了自由。由于在一审后提出上诉,判决还未生效,而羁押时间已达到一审判处的刑期,彭晨现在是取保候审。

  财新记者日前在北京见到彭晨。他坚称自己无罪,是在为当时的齐鲁证券“背黑锅”,没有打算就此给身上的这宗案子画句号,“若二审维持原判,我会去证监会举报,要求立案调查齐鲁证券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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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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