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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鉴定困局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7年第5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2月06日
一部枪支鉴定标准引发了一系列不可思议的案件。改还是不改,面临两难选择
1 月6 日,辽宁省公安厅暨沈阳市公安局统一销毁非法枪爆物品活动在沈阳举行。
 

  文|财新周刊 沈凡

  失去自由三个多月后,赵春华回家过年了。

  2017年1月26日,农历腊月二十九,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二审赵春华非法持枪案,改判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当庭对其解除羁押措施。

  时间回拨三个月,2016年10月12日,年过五旬的赵春华在海河边“天津之眼”摩天轮下经营射击摊时被抓。经天津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涉案的九支枪形物中,六支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能的枪支,也就是通常说的“真枪”。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天津市河北区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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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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