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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限购”“限贷”要问成效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7年第12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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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政策应系统解决影响行业长远发展的根本问题。制定和执行调控政策,应讲意识、讲态度,更应问成效

  部分城市房价飞涨,房地产市场调控再度加力。年初迄今已有20多座城市实行愈加严厉的“限购”“限贷”举措。3月17日出台的北京调控新政,最为引人注目。政策组合包括首套房认定时“认房又认贷”、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至60%、降低房贷最长期限至25年等。此举可称是对近期北京二手房交易火爆、房价强烈反弹、市场恐慌情绪蔓延的应激反应。

  房地产调控升级早有预兆。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表述深入人心。不久前,“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近日央行紧急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各分支机构合理控制房贷比和增速。凡此种种,足见中央及地方政府稳定城市房价、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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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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