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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不可先乱后治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7年第17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5月01日
新任央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表示,“在达不到监管标准的情况下,不能把牌照发出去。”第三方征信要坚持独立性、公正性、个人信息隐私权益保护三大原则
 

  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彭骎骎

  对于民营资本期待已久的个人征信市场,监管当局终于明确了推动回归征信业务本质的思路。

  一个明确的信号是,在4月21日举行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国际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首次公布了八家民营个人征信机构开业准备的结果:“八家机构实际开业准备的情况,离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差距很大,没有一家合格,这让我们始料不及。”

  中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始于2006年,目前已经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主体的格局。2015年初,央行放行民营机构涉足个人征信市场,首批试点分别是芝麻信用、腾讯征信、深圳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拉卡拉信用、北京华道征信等八家公司。此后,央行验收考核了这八家机构的筹备情况,但迟迟未发放正式牌照,业内颇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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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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