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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镇女书记自杀事件|特稿精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8年第0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1月08日
还原陈振兴生前三个月的生活碎片,这场悲剧并非无迹可寻
陈振兴生前所居住的华庭家园小区。2017年12月5日她从11楼的家中坠亡。当地居民称,华庭家园在县内条件一般,但很多县、乡镇领导住在这里。

  文、图|财新周刊 孔晓琦

  2017年12月5日晨,6点40分左右,大兴安岭上的天空还没放亮,47岁的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突泉县六户镇党委书记陈振兴从11楼家中坠亡。约1分钟后,与她相依为命的24岁女儿佟婳跟随坠亡。

  天气预报显示,当天突泉县最低温度已达到-18℃。事发后,当地警方经调查已将此案排除他杀。

  这场传遍突泉县的坠楼事发突然,陈振兴选择死亡也只在一瞬间——她同事告诉财新记者,当天早上,陈振兴原本要下乡扶贫,因而已穿好衣服准备出门;女儿则是刚起床,还未来得及穿好衣服。多位受访者认为,佟婳的行为更多是因为“自责,加上一下子懵了,想赶紧下去看她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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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楠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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