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季卫东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
罗豪才老师去世的噩耗,我是在2018年2月12日9点半左右获悉的,顿时悲从中来。我们相识三十余年,虽日常接触不太频繁,但在我人生发展的几个关键节点上都直接或间接得到他的爱护和提携,让我感激不已。他曾经久居庙堂之高,担任过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政协副主席,但毫无官宦架子,永远保持学者本色,坚持从事研究和教育,永远谦和待人,使晚辈在晤谈时总是如坐春风。
罗老师原名罗豪材,祖籍福建安溪,1934年出生于新加坡,1952年回国,后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1960年毕业后留校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