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林子桢
2016年底启幕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也在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中进一步推进。《方案》明确: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这意味着,在行政监察领域曾举足轻重的监察部和国家预防腐败局,将从历史舞台谢幕。
监察部是行使行政监察权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调查、处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等。监察部的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政务院监察委员会,后改为国务院监察部,曾一度被撤。1987年7月,国家行政监察体制恢复,重新设立监察部。中央纪委和监察部合署办公的历史要追溯到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1月决定,二者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中共的纪律检查和政府的行政监察两项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