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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虚假《审计报告》 IPO律所未勤勉尽责遭处罚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8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4月09日
需要经验判断和专业知识来衡量的“勤勉尽责”,在法律上既无明确定义,也无精确刻度;律所应该做的是合理怀疑,发现造假的蛛丝马迹,并有无限逼近真相的工作过程
 

  文|财新周刊 刘彩萍

  A股“欺诈发行退市第一股”——欣泰电气——退市已一年半,但与案件相关的纠纷并未平息。欣泰电气公司状告证监会一审败诉、二审尚未宣判之际,为欣泰电气IPO提供法律服务的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下称东易所)也将证监会告上了法庭。

  2018年3月15日14时30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作为首例涉及律师事务所在企业IPO过程中勤勉尽责义务认定标准的案件,市场关注度较高,旁听现场座无虚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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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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