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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辅文】冤案发生逻辑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8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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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在压力下草率破案,庭审据此裁判,冤案发生后申诉之路漫长,追责尤为鲜见
8月14日下午3点,廖海军(左)和律师李长青在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了无罪判决书。

  文|实习记者 王瑞琪 财新周刊 苑苏文 图|实习记者 王瑞琪

  一纸无罪判决书,对于廖海军一家来说,等了足足19年。

  1999年,尚未满18岁的廖海军被指控涉嫌杀害同村陆家的两个9岁女童。2003年一审开庭,他被唐山中院判处无期徒刑。此外,廖海军的继父廖友、母亲黄玉秀因犯包庇罪被判五年有期徒刑。2009年8月,案件迎来转机。经过黄玉秀长年在河北高院、最高法院的上访、申诉,正在服刑的廖海军等来了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通知书。2010年4月,廖海军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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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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