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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定向可转债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9年第11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3月25日
证监会鼓励定向可转债支付并购交易,但无现成规则可循,市场和监管试探创新边界
 

  文|财新周刊 岳跃

  探索多年、迟迟未能落地的定向可转债,终于迈出第一步。

  证监会于2019年2月27日核准了赛腾股份(603283.SH)的并购交易方案,定向可转债正式在A股市场放行。3月以来,长春高新(000661.SH)、华昌达(300278.SZ)、北新路桥(002307.SZ)三家上市公司动作迅速,都在近期发布的并购预案中引入了定向可转债。

  与今年持续火爆的公募可转债不同,这一向特定对象以私募方式发行的可转债并非交易品种,而是并购重组中购买资产的一种支付工具或融资方式。此前,A股市场并购重组一般有两种方式支付对价,即现金和股份。现金支付需要较强的融资能力,股份支付会面临后续股价走势的不确定性,而定向可转债可以较好地解决前两种方式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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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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