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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完善还是取消?|特稿精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0年第8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3月02日
取消住房公积金,是为企业减负还是损害职工利益?作为房地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积金制度的调整要放在完善房地产制度的大框架下来协调推进
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截至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145899.77亿元,扣除提取总额后的缴存余额为57934.8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16.86%、12.23%。
 

  文|财新周刊 程思炜

  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中国经济、中小企业生存压力陡增之际,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黄奇帆的一则建议,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诸多争议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黄奇帆撰文建言应对疫情的经济策略中,其中一条是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理由是房地产市场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将之取消可以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建议一出,迅速成为舆论焦点,赞同者和反对者皆有。赞同者认为,经过20多年的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居民购房的支持作用已远不如当年,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员工工资的一部分,而且一度成为部分部门、国企变相发放福利的方式,对中小企业来讲,则是一笔不小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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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杨胜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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