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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财新周刊 岳跃
2020年4月以来,在美上市的中概股三面“受敌”:美国监管层、交易所、国会参议院轮番发起攻势。“发难”的目的在于提高上市公司财务审计质量,而相关措施会直接导致中概股的财务审计不能满足监管要求而被停止在美国市场交易。这背后的核心问题是,受制于跨境监管多方面的障碍,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长期以来不能获取中概股的审计工作底稿,不能检查已在该委员会注册的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会计准则的原则导向与美方的规则导向的区别?
干的漂亮。国内60W真香。
我有几点不懂,一,为什么不让查会计底稿?仅仅是监管主权还是有其他原因?二,日本等其他国家是怎么做的,和美国达成的协议到底怎么样的?三,日本等国家为什么可以达成协议,他们不考虑监管主权吗?
有一部份在美上市公司是国企,比如中移动,国企不愿财务信息公开也可以理解。不过财务公开作为上市第一原则,其实真正搞不懂的是当时纽交所真允许中移动上市了,然后就有了这条“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