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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如何实现“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0年第38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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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改革,应建什么制度?不干预是针对哪些乱干预而言?零容忍的对象又该是什么?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刚刚满月,一股“炒小炒差‘歪风’”引发监管层关注、喊话乃至介入(参见本刊2020年第37期《创业板强降温》)。对于资本市场上一些违法违规乱象,证券监管部门出手,系其职责所在,不过,对个别具体监管措施,市场上也存在争议,认为“手伸得过长”。在此形势下,“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与改革具有特殊的指引作用,对于方兴未艾的创业板来说更是如此。

  30年来,中国资本市场曲折发展。近年来,决策层汲取过去的经验教训,确立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资本市场改革方向,强化信息披露与合规监管,完善退市制度,特别是在科创板和创业板相继引入注册制,为中小板和主板注册制改革奠定了基础。不过,各项改革或刚刚起步,或有待深化,或有待啃“硬骨头”,人们的认识也较为纷乱。今年6月18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陆家嘴论坛上提出,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加快发展资本市场;8月24日,他又在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首批企业上市仪式上强调九字方针。证券监管部门也多次表态将认真落实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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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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