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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直播行业查税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1年第46期 出版日期 2021年11月29日
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发布消息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主播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为经营所得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税款。图/视觉中国

  文|财新周刊 程思炜 原瑞阳

  11月22日,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发布消息称,朱宸慧、林珊珊两名主播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将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为经营所得的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税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两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分别共计6555.31万元和2767.25万元。财新核实得知,两人即网络昵称为“雪梨Cherie”和“林珊珊_Sunny”的主播。

  按上述披露信息,两名主播均存在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转变收入性质,从而偷逃税的行为。此前影视行业范冰冰、郑爽案件也涉及这一偷逃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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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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