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李瑶琦(实习),黄蕙昭
职普教育各分“半边天”,高职、高专学生在择业、升学、考公务员上却长期受歧视。北京市新文件明确,要将高职生纳入招考范围,释放利好信号。不过,“报得上”未必意味着“考得上”,打破制度性歧视的道路仍长。
近期,北京市发布《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强调要把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并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方案》同时提出,公开招聘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对待,并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