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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寻求新答案|特稿精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16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4月27日
供销社是公有体制主导时代留下的遗产,它身份模糊、地位尴尬,而官方则有意专门立法促其转化为面向“三农”的“公法人”
2014年10月8日,河南省新县,方桂英和她的箭厂河乡供销社经营点,让人有种时空穿越的感觉。一位小姑娘在经营点买裙子。秦旭/CFP
 

  文|财新周刊 徐和谦

  一场延宕多年的改革,涉及全国1230余万户入社农户、近2.5万个基层供销社、2771个县级以上合作供销机关、全系统年销售额达到3.76万亿元的供销社系统,正在全国农村徐徐铺开。

  在4月21日于北京举行的“供销社综合改革与综合性农民组织建设”研讨会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副主任李春生说,供销社系统号称覆盖了全国80%的乡镇、50%的行政村,总资产超过1.2万亿元,但还有很多问题尚待破解。而供销社系统面临的首要症结之一,就是“农村的地怎么种?谁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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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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