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石油央企混改需过政策关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
央企重大资产结构优化是一门深奥的“政治经济学”

  文|陆如泉
  能源经济学者

  “十八大”以来,国家大力倡导“混合所有制”和资产结构优化,要求央企国企通过“混合”的方式向社会资本转让资产。但三年来,“混改”实施效果并不好,提法都由“积极推进”变为“稳步推进”。

  到底是何原因导致“混改”雷声大、雨点小?笔者以为,是国家层面缺乏一套关于推行混改的政策性、操作性的指导意见。石油央企资产结构优化存在很高的政策壁垒。三大石油央企在集团范围内的资产结构优化,实际是基于全球范围内的业务和结构的优化调整。历经20多年“走出去”后,三大石油央企海外资产规模均达到800亿-1000亿美元。以中石油为例,截至2015年底,其海外油气投资遍布全球37个国家的93个项目。这样的央企改革,需要基于全球视角和国际石油市场通行的交易规则进行。

  参考重要经济数据,推荐查阅财新数据通【CEIC库】

版面编辑:邵超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