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公益股权捐赠打开通道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19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5月16日
《慈善法》出台后,税收优惠政策首次调整,有望成为完善税收优惠体制、激励企业大额捐赠的第一步
2011年,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将其家族持有的3 亿股福耀玻璃股票捐赠给了河仁慈善基金会。这是中国第一起以公司股权直接作为出资设立基金会的案例。
 

  文|财新周刊 盛梦露

  大额公益资金如何募集?这是公益事业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

  2011年,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的善举将这一问题引入公众视野。当年,曹德旺以企业名义捐出家族持有的3亿股福耀玻璃股份,用于成立河仁慈善基金会。这是中国第一起以公司股权直接作为出资设立基金会的案例。

  其时,曹德旺所捐股份按捐赠交割日前30天在上海交易所加权平均价扣税后净金额作价,计算应缴的税金约为7.6亿元。曹德旺与相关部门协调后,经特批,需缴纳税款5亿多元。对此,曹德旺表示疑惑:“为何持有的几十亿元股票不用缴税,用来捐赠就要缴?”

  参考重要经济数据,推荐查阅财新数据通【CEIC库】

版面编辑:王丽琨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