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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代孕|特稿精选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7年05月22日第20期
“法律不禁,政府不许”,在中国寻求代孕是一场渡过法外之地的冒险
 

  【封面报道·代孕之路】前言

  文|财新周刊 盛梦露,张从志(实习)

  40岁出头的李琳是一个瘦小的上海女子,一双6岁儿女的母亲。她从被告席上站起,面向审判长侯卫清,诉说这6年来为孩子所做的琐碎的事情,论证自己对孩子的爱。论证的急切和失去孩子的恐惧使她前倾,用一些音调上扬的语句表达这种情感。“我就是孩子的妈妈。”她说。

  在这起纠纷里,“妈妈”成为需要论证的身份。李琳不孕,这一对龙凤胎是她和二婚丈夫罗新代孕生育。孩子有三个母亲——提供卵子的基因上的母亲、怀胎十月生育孩子的母亲,和出生证上的母亲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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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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