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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保护企业家 文件好更要执行好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7年第39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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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企业家、发挥企业家精神,需要政府发自肺腑的尊重,以体制机制作保障,不能随经济景气而时紧时松,更不能把纵容和打击作为“宏观调控”手段

  经济冷暖取决于创新强弱,创新强弱取决于企业家才能是否得到充分发挥。日前,一份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下称《意见》)的文件发布,引发企业家群体热切关注。这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肯定企业家的地位和企业家精神的价值。在当前形势下,这份文件显然意在给企业家吃“定心丸”。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中极其重要的主体;企业家精神的核心,便是熊彼特所言“创造性破坏”的能力。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增长,深深得益于企业家才能的发挥。然而,近一段时间,社会上对于企业家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其市场交易、投资行为往往被无端质疑。个别违规违法者应当、也正在为自身行为付出代价,但是,负面舆论倘若“扩大化”,政策导向又不够明确,就容易造成企业家群体人心不稳。企业家极其敏感,其预期的些微变化也会放大反映到经济活动上,波及就业、税收和社会稳定。《意见》出台可谓正当其时,将有助于扫清企业家心头的阴霾,“营造法治、透明、公平的政策环境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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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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