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一表述,近来连续出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会议及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中。中央财办有关负责人日前在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表示,“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下一步纵深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要做好的几方面工作之一。
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首先是由新质生产力的质的规定性决定的。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其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具备一定禀赋条件,要充分考虑现实可行性。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科学理性、实事求是地发展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地方自身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精准培育、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更好发挥比较优势,探索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径。这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必然要求。这也要求各地准确把握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定位和自身条件,各类市场主体亦当审慎选择投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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