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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深圳调整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比例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6年03月23日第11期
2025年8月23日,广东深圳,一处建设中的楼盘。

  文|财新周刊 于海荣

  从2026年4月起,单位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低于国家规定上限(12%)的深圳职工,可以在单位缴存比例和国家上限之间自愿选定个人缴存比例。

  3月16日对外公布的修订后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作出上述调整。

  《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当在国家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选定。同一单位只能选定一个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原则上与单位为其缴存的比例一致,自愿提高缴存比例的,可以选定高于单位为其缴存的比例,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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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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