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伯樵
译者、播客主播
2026年8月,同济大学发布教授资格评聘及考核续聘新规,在学界引发巨大反响。新规主旨几乎等同于废除引进自北美学术界的终身教职制(academic tenure)。此举让国内学界围绕“是做学问,还是赶绩效”的争议持续升温。
所谓终身教职制,是指青年教师在经历同行学术考评、学校行政批准后获得终身教职聘任;除非出现重大师德、学术不端或所在院系被整体裁撤,获聘者不得被无端辞退。一名刚毕业的博士生或出站博士后,如获大学聘书,通常需要6—7年的考察期(预聘),可拥有助理教授、讲师头衔;在达到发表、教学、行政等要求并通过校内外审核后,可晋升为副教授,获得长聘合同,即终身教职。如果未能通过考核,则会被学校解聘。这套制度在引进之初也被称为“非升即走”(tenure-track)——成功者“升”入终身岗;失意者被解约“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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