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崇巍
安人心智特约作者
无根据是否能够把“饼”做大,可以把谈判划分为两类:对立式谈判和双赢式谈判。二者与谈判结果的三个层次有关。
第一层次指双方利益完全对立,一方收益完全等于另一方的损失,双方所得加起来为零。
第二层次指双方在谈判中创造出了价值,但却没有创造出最大的价值。判断的标准是,存在其他方案,能够增加一方的价值而不损失另外一方的价值。
第三层次也叫作“帕累托最优”,双方充分挖掘了所有的潜力,最大限度创造了价值。判断的标准是,再也找不到任何其他的方案,能够增加一方的价值而不损失另外一方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