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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民事赔偿案挑战司法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31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8月11日
由于缺乏赔偿责任认定和边界等法律解释,光大证券民事赔偿案进退维谷
 

  文|财新周刊 蒋飞

  光大证券现在左右不是人——承认内幕交易,面临不知额度的赔偿;不承认内幕交易,等于对证监会处罚提出异议,光大证券并不想这样做。

  8月5日,61起光大证券内幕交易民事侵权责任纠纷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四位律师代理原告方投资者。而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原负责人杨剑波诉证监会的案件将于近期宣判。

  证监会认定光大证券2013年“8·16”乌龙指事件内幕交易行为,杨剑波作为主要当事人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光大证券也被罚没款总计5.2亿元,此外其综合评级也于今年从AA类降为C类,光大证券并未对行政处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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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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