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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再限薪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35期 出版日期 2014年09月08日
带有行政级别的央企高管年薪或降到过去的40%,最高不超过90万元;主要意图是推进央企负责人“去行政化”
财政部人士表示,“职业经理人和享受政府官员待遇的央企负责人薪酬分开管理,政府官员身份不能享受市场化待遇;职业经理人可以按照市场待遇;央企负责人可以自己选择,愿意待在政府机关还是企业。”
 

  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继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后,时隔仅仅不到半个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方案》,并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后者进一步对央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做出规范。

  《方案》提出,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严格规范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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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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