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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分力前行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4年第48期 出版日期 2014年12月15日
PPP绝非一部门之力可推动,但财政部、发改委缺乏协调,各行其是,或让实际操作者无所适从
贵州省贵阳市城管局与中信水务贵州公司近日签署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PPP 模式合作协议及其子协议。据悉,中信水务贵州公司将负责新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等5座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工作。图为新庄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施工现场。贺俊怡/中新社
 

  文|财新周刊 邢昀 霍侃

  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在中国并非新鲜事,但当前被认为是破解城市建设资金不足之困、替代地方融资平台债务、不增加政府存量债务的一种更规范的模式,引起各方热捧。

  今年以来,国务院层面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到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均强调了PPP模式的重要作用。发改委和财政两大系统从立法、实践指南到项目具体遴选、试点,都积极参与,12月4日两部委都发布了各自制定的操作指南和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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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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