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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流量劫持是一种罪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25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6月29日
这个案件不具有普遍意义,判决也不一定能被推广,但流量劫持第一次被认定是犯罪,毕竟迈出了司法的第一步

  文|阮一峰
  IT专栏作家

  据媒体报道,2015年5月25日,重庆电信的两名员工被捕,罪名是流量劫持,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这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在司法上明确:流量劫持是一种刑事犯罪。

  流量,就是上网需要的数据量。网络运营商的上网套餐卖的就是流量。有了它,你才能浏览网页、下载歌曲、收看视频。如果你想访问A网站,但是有人偷偷做了手脚,让你实际上打开的是B网站,这就叫流量劫持。

  重庆电信的那两名员工劫持了宽带用户的流量,在网址后面添加推广码,导向特定的网站(主要是百度),使得百度认为这些访问量是经中介网站推广而来,从而支付中介费。据报道,这两人通过这种方法,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已获利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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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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