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奚应红
政见观察员
自2003年“非典”期间高调亮相以来,问责制就成了中央政府惩罚地方“不听话”行为的一把利剑,媒体上也频频出现“问责风暴”的字眼。不过,问责制的效果可能没有想象中那么神勇。在清华大学副教授梅赐琪看来,问责制的本意是通过对单一个体的行为进行快速、公开、严厉的制裁,“杀鸡儆猴”;但是,威慑效果并不理想,结果往往是鸡没有死,猴也没被吓着。
问责制是中央对地方管理的一种特殊方式。中国在经济上的放权一直是主流,改革开放30多年的成就很大一部分也要归功于地方的政策创新和实验精神。地方的自由裁量权有时候超出了很多人的想象,所以才会有“政令不出中南海”“不顾中央三令五申”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