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赵复多 单玉晓
“律师等级制度改革有可能在明年进行推进,届时可能对律师执业进行部分限制。”11月15日,在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大学律师学院主办的新常态下法律服务创新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陈卫东的一席话,立即引发了法律界热议。
消息传出后,陈卫东接受了财新记者的采访。他表示,今年9月15日,中央深改小组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到要加强律师执业管理,明晰律师执业行为边界,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他在论坛上讲到的几个关于律师制度改革的问题,便来源于《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