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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第三方力量 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2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
有效激励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第三方力量采用集团诉讼、举报以及市场化评级方式在风险积累早期发现问题
 

  文|张涛
  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

  最近一个时期对互联网金融而言可算是多事之秋。尤其是2015年12月8日“e租宝”平台风险事件爆发之后,社会公众开始关注风险背后的监管问题。“e租宝”在短短一年多时间里业务扩张如此之快,风险积累如此之大,可是监管哪里去了?

  应该看到,2015年7月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确立了监管的顶层设计,同时有关监管配套细则也在抓紧落地。

  但是,现实生活中,类似“e租宝”和泛亚等事件仍旧层出不穷。如何推动这一问题的解决?在继续加强监管的同时,更好地发挥社会第三方的监督作用应该是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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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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