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张宇哲
业界呼吁多年的动产融资改革,终于迈出一小步,但仍未解决核心障碍。
年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称工商总局)关于《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刚刚结束。
此次征求意见稿最具现实意义的是,工商总局终于把动产登记覆盖范围扩大到“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包括现有的以及将有的)抵押”。此前,工商部门主要接受存货和机器设备的登记,而这只是动产融资抵押品中最狭义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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