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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债转股胎动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32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8月15日
此轮债转股针对临时有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政府不强制“拉郎配”、不兜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转股定价和股东权利等相关制度安排仍待细化
 

  文|财新周刊 吴红毓然

  一波三折后,债转股将以相对市场化的方式启动。

  据财新记者多方了解,中钢集团债转股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很快将有实质性进展。与此同时,债转股的相关参与银行仍在准备之中,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

  此轮债转股的指导意见,在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后,有望于年底前出台。据财新记者了解,总体原则是市场化、法治化;针对临时有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降杠杆;政府不强制“拉郎配”,而是由银行、企业、实施机构三方协商决定是否及如何开展债转股;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政府不承担损失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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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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