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苑苏文(见习),周辰
图|财新周刊 杨一凡(见习)
在中国多个城市,生鲜市场和超市里待售的活鱼正面临最严格的一次专项检查。
11月2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经营环节重点水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2016年11-12月,对北京在内的12个大中城市经营鲜活水产品的单位开展随机性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
通知要求,对近年来抽检监测问题相对突出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和明虾等四种鲜活水产品,及其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养殖用水进行抽样,对其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