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王端,杨砚文 发自香港
第五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下称特首)选举定于3月26日举行,提名期则从2月14日开始,3月1日结束。
根据香港基本法有关规定,特首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下称选委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选委会由分属四大界别的38个界别分组的1200名委员组成。
首任特首1996年由选委会选出,当时选委会委员400人;第二任特首按照基本法附件一规定,于2002年由第一届选委会选出,委员增至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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