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唐映红
心理学者
中国父母对独身成年子女的“逼婚”,似乎成为了一种相当普遍的社会现象。不仅如此,许多父母自作主张给子女参加婚介活动报名,甚至亲自出面为独身成年子女相亲。即便婚后,父母也为成年子女的婚姻承担了太多责任,像无怨无悔为子女带孩子、出面干涉子女的婚姻冲突,等等。
在欧美社会,类似现象就颇为鲜见。之所以如此,按照心理学家马库斯和北山忍(Markus & Kitayama)的观点,这反映了两种不同社会文化的差异:中国是典型的集体主义社会,而欧美是典型的个人主义社会。在个人主义社会里,每个人的“自我”与他人之间无论多么亲密,都有清晰的权利边界。父母与子女在权利意识上是平等的,婚姻是自己的权利和主张,即使父母也不便置喙。但在集体主义的社会里,每个人的“自我”与他人之间是相互重叠的,越是亲密的关系,彼此之间的权利边界就越模糊,强势的一方之于相对弱势的一方就有逾越边界的“责任”感,认为与自己亲密的他人幸福与否是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