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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金融业应以主动改革迎接开放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7年第45期 出版日期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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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放促改革,并不意味着一旦开放,改革便水到渠成

  千呼万唤的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终于迈出重大一步。就在美国总统特朗普离京当日,中方宣布将大幅放宽外资在证券、基金、期货、银行、保险等行业的持股比例限制,分步骤实现内外资一视同仁。这一突破来之不易,有望为中国经济金融发展注入新动能。开放政策何时正式出台、实效如何,还有待观察。开放能够倒逼改革,但也需以改革达到一定水平为前提。因此,金融业改革应立足主动,并适当领先于开放。

  此番扩大开放,涵盖整个金融行业,具体包括: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上述措施实施三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将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银行业股权投资比例规则;三年后将单个或多个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经营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投资比例放宽至51%,五年后投资比例不受限制。这些举措旨在按照内外资同等对待原则,在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对中外资机构一视同仁,为外资进入中国金融市场提供公平的环境,这展示了中国的自信,也增强了中国金融产业对外资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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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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