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出台新举措。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第一次明确国务院、地方政府分别授权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多年权属之争得以平息,舆论解读多聚焦于此。不过,《意见》的另一大亮点亦不容忽视,即决策层对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作出部署,强调“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表明,继金融业大踏步对外开放后,对内开放再次提上日程。
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出台新举措。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第一次明确国务院、地方政府分别授权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多年权属之争得以平息,舆论解读多聚焦于此。不过,《意见》的另一大亮点亦不容忽视,即决策层对优化国有金融资本配置格局作出部署,强调“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表明,继金融业大踏步对外开放后,对内开放再次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