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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有性侵前科者禁入校园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0年第38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9月28日

  文|财新周刊 黄蕙昭 丁捷

  两年多地方试点后,全国性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出台,明确阻止有“性侵”前科者进入校园。“因性侵违法犯罪受到处罚后,换个地方又混进教职员工队伍的情况基本不会再出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表示。

  9月18日,最高检联合教育部、公安部召开发布会,发布《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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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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