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答疑(《财新周刊》2015年第31期)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5年第31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8月10日

  北京读者 定军:

  近日,多起电梯伤人甚至致人死亡事件接连发生,应如何划分责任?

  本刊综合新闻部:

  电梯事故最直接也应用最多的是侵权责任。由于责任主体繁杂,往往出现被害人找不到责任方,或者责任方互相扯皮的现象,以致增加追偿难度。

  所有的电梯事故最终要落实到侵权追偿,如何完善具体规范,至关重要。比侵权赔偿更具威慑性的是刑事责任,生产企业、使用者等任何一方的负责人以及操作人员都可能因电梯事故而负刑责。而是否适用刑责,一般也与事故大小、影响和恶劣程度等有关。负责监管的政府有关部门人员,也可能被处刑罚。

  [《财新周刊》印刷版,按此优惠订阅,随时起刊,免费快递。]

版面编辑:邱祺璞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