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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立观察】推进PPP亟须“定心丸”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14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4月11日
PPP模式需要一系列改革为其护航,诸如放开市场准入,理顺市政公用领域价格体系,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预算管理,优化相关税收政策,更重要的是提高政府治理水平

  喧嚣两年多的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热潮,正陆续结出果实。近来,地方上项目落地的消息不时传来。然而,与官方推介项目的巨大投资规模相比,“落地难”仍是推进PPP的最大痛点,民营企业积极性不高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观。未来亟须提升立法层级,协调政策口径,有效约束公权力,让契约精神贯穿项目全过程。

  根据财政部统计,截至2月末,全国PPP项目已有7110个,计划投资规模8.3万亿元。不过,在日前举行的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有官方人士承认,真正落地的项目其实比较少;PPP项目本应主要引入民营资本,但现在大部分是国有资本。

  当前,中国经济面临增长压力,财政政策应当比货币政策发挥更大作用,2016年赤字率已提至3%。但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仍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财政收支矛盾也日益突出。过去那种单纯依靠财政投入的方式,不仅给各级政府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而且抑制了其他市场主体参与的积极性,甚至带来权力寻租等弊端。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方式亟待改变。通过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既能拓宽资金渠道,亦可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因而,它被决策层寄予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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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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