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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互联网金融须调准大数据认知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20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5月23日
需要注意处理好碎片化信息和完整性数据的关系,处理好结构性数据和非结构性数据的关系,还要处理好客户个性化意识和社会化共同需求的关系等
 

  文|杨凯生
  中国银监会特邀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

  一段时间来,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贷等出现了一些问题。之所以发生这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常说的法规不健全、监管不够有力、行业自律比较薄弱、投资者教育有所缺失等,很重要的一点是源于对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的理解和认识存在一定偏差。

  人们常说互联网时代要有互联网思维,进而还将互联网思维诠释为共享、普惠、民主、开放、高效、去中心化等。我们也总愿意把有关互联网金融的一些概念,如P2P网贷、众筹特别是比特币、区块链技术等,从哲学、社会学的意义上予以这样的总结和升华。

  参考重要经济数据,推荐查阅财新数据通【CEIC库】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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