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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踌躇PPP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16年第29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7月25日
险资参与基础设施投资,通常对项目的担保和增信有较高要求;而“政府不兜底”的纯市场化PPP,与险资对安全性的要求无法匹配
7月3日,保监会公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自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保险资金可以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同时参与 PPP 项目的投资。
 

  文|财新周刊 丁锋

  期限长、规模大、负债稳定的保险资金,自去年起成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极力争取的对象。但一年多过去了,保险公司看的项目多,投下去的寥寥,甚至可以说真正的PPP项目,一单都没有做。

  7月3日,保监会修订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确提出,险资可以采取PPP模式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这意味着,尽管此前监管并未限制或禁止险资投资PPP,但这次明确为险资投PPP开了一个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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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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