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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462.44元

来源于 《财新周刊》 2024年05月27日第21期
资料图:北京,最高人民法院。图:视觉中国

  文|财新周刊 单玉晓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标准更新。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20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62.44元计算。这一标准为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比去年增加25.55元。

  据《国家赔偿法》,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这其中分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如公安机关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行政机关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等情形。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财产权,典型的是最终被法院宣告无罪而此前遭受错误逮捕、错误扣押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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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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