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程思炜
在各方高度关注下,增量财政政策揭开“面纱”。11月8日闭幕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有关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一次性提高6万亿元专项债限额,在2024年至2026年每年安排2万亿元,支持地方置换各类隐性债务。
“三年6万亿”的规模基本在此前市场预期范围内,加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的自2024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安排新增专项债券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两者合计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此外,蓝佛安还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不到原来的六分之一。同时,由于法定债务利率大大低于隐性债务利率,置换后将大幅节约地方利息支出,估算五年累计可节约6000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