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仲敬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
蛮族征服在历史上并不罕见,东方各大帝国也经常陷入类似晚期罗马的处境,兵强马壮者得占天下,强者的意志就是法律。顺民的人力物力喂饱了苏丹和可汗,但也挫败了征服者们的勇气和德行。吏治国家的和平演化一旦大功告成,新的蛮族就开始破关阑入。
晚期文明的知识分子早已习惯了这种周而复始的游戏,甚至视为普遍的自然法则和自身文明优越的同化能力。世界西缘的欧洲小邦根本不值一顾,他们迷信形式主义,看不清政治的实质就是操作权力和培养人才。世卿居高位、英俊沉下僚是这种体制的必然结果,明显不如僭主政治固有的优胜劣汰。但就是正统产生了法统,法统产生了宪制。近代欧洲的法统塑造体现了基督教传统、古典共同体观念和封建传统的融合,构成了展开近代世界秩序的基因。这种出乎意料的逆转沉重打击东方智者的认知图景,问题不在于成败兴废,甚至不在于自己的失败。这些都不是新鲜事。关键在于信念的崩溃,难道野蛮当真优于文明?如果文明不仅不能战胜野蛮,甚至还要被野蛮同化;那么,文明究竟还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