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新周刊 薛健聪,余翔(实习)
从7月12日上海市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大会”,到9月25日第一位在上海司改中被任命的法官助理出席庭审,3个月过去了,上海的司法改革在权衡中前行。
上海首批进行司法改革的司法单位共有8家,包括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以及徐汇、闵行、宝山三区的法院和检察院。这场被官方设定为“五年过渡期”司法体制改革,被要求不搞“盆景式、孤岛式”改革。无论是配套制度设计,还是各项试点的具体推进,就和上海自贸区一样“可复制、可推广”。
文|财新周刊 薛健聪,余翔(实习)
从7月12日上海市召开“全市司法改革先行试点部署大会”,到9月25日第一位在上海司改中被任命的法官助理出席庭审,3个月过去了,上海的司法改革在权衡中前行。
上海首批进行司法改革的司法单位共有8家,包括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检察二分院,以及徐汇、闵行、宝山三区的法院和检察院。这场被官方设定为“五年过渡期”司法体制改革,被要求不搞“盆景式、孤岛式”改革。无论是配套制度设计,还是各项试点的具体推进,就和上海自贸区一样“可复制、可推广”。